2024年枣庄市口腔医院青年就业见习招聘公告(11人)
为深入推进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适龄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4年枣庄市口腔医院青年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见习人员指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离校2年内”即离校时间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小于2年,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章日期为准。“未就业”状态即参加就业见习时未缴纳社会保险、名下无营业执照的情形,曾参加社会保险或登记过就业的不影响未就业状态认定。
二、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0日—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枣庄市口腔医院人事科(薛城区黄河路与峨眉山路交界处枣庄市口腔医院北楼205室)
四、报名方式
现场接受报名并审核,申请见习人员结合个人见习意愿,根据《2024年枣庄市口腔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下载《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打印2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包括学信网查验报告)、学位证、报到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报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五、考试及录用、管理及使用
医院将通过面试的办法择优确定见习人员,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到医院对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拟录用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见习单位拟录用情况备案确定见习人员名单。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
六、见习人员待遇
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咨询:17661938127 徐老师
附件:1.2024年枣庄市口腔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
枣庄市口腔医院
2024年12月19日
原文标题:2024年枣庄市口腔医院青年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mJ54zLyl7ud8FLKBt8gvA